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施行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举措,具体如下:
一、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举措是指患者到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首次就诊时,如果因检验或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三天内(含首诊当天)可携带检查结果到同一科室回诊,无需再次挂号,享受免缴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政策。
二、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举措适用于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检验检查当日不能完成或不能获取报告需要回诊的患者。不含跨科室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多学科门诊及急诊等。
三、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便民服务举措中的“三天”是指就诊当天及后续两天。如患者在7月2日首次就诊,可于7月3日或4日报告出来后回诊,并享受相关政策。
四、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就诊具体流程如下:回诊患者携带检验检查报告,出示首次就诊挂号单,到相应科室接诊医师处说明回诊需要,按照医师接诊秩序候诊。无需缴纳诊察费,候诊时遵循预约优先原则。首次到医院回诊的患者可到导医台咨询。
五、患者回诊时,若三天内首诊医师出诊,由首诊医师接诊。若首诊医师不出诊,则由患者所就诊科室的其他同级别医师接诊。若患者回诊当天没有安排同级别医师,则由当天出诊的其他级别医师接诊。
六、患者在回诊时,发现需到其他科室就诊的,要重新挂号。例如在内科普通门诊就诊时,通过检查发现有疼痛与骨科方面的情况,需重新挂疼痛与骨科号并到疼痛与骨科就诊。
七、如果第一次诊疗已经完成,再继续治疗的,需要重新挂号。例如:小儿发热、咳嗽就诊时,儿科医生根据病情需要、综合考虑药物治疗效果和减少药物副作用对儿童的影响等因素,一般开具1~2天治疗,若第3天患儿再次就诊时,医生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诊治,所以需重新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