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至29日,鄂尔多斯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1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作为人员密集的医疗场所,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响应号召,特向全院职工及就诊群众普及反恐知识,共筑安全就医环境。
一、什么是恐怖主义和恐怖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认定的恐怖活动有哪些?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三、防暴反恐中,人民群众应该做什么?
防暴反恐中,人民群众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以下是人民群众在防暴反恐中应尽的义务和注意事项:
(一)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关注身边的安全环境,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如车站、商场、医院、学校等)。
学习防暴反恐的基本知识,了解恐怖袭击的常见手段和应对方法。
(二)学习相关知识,掌握自救技能
学习如何识别可疑物品、可疑人员和可疑行为。
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如止血、包扎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自救或救助他人。
(三)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工作
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反恐宣传活动,增强自身安全意识。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工作,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四)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成为目标
在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流量过大或安全措施不足的地方。
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或邀请,尤其是来历不明的食品、饮料等。
(五)及时举报可疑行为
如果发现可疑人员、物品或行为,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向就近的公安机关报告。
不要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六)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积极参加社区或单位组织的反恐应急演练,熟悉紧急疏散路线和逃生方法。
在遇到恐怖袭击时,保持冷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迅速撤离。
(七)传播正能量,维护社会稳定
不相信、不传播、不制造恐怖袭击的谣言。
积极宣传防暴反恐知识,增强身边人的安全意识。
四、反恐防恐,人人有责
(一)提高警惕:关注身边安全环境,学习识别可疑人员、物品和行为的方法。
(二)配合检查:主动配合医院安全检查等工作,不携带危险物品进入院区。
(三)掌握技能:了解基本自救互救知识,熟悉院内应急疏散路线。
(四)及时举报: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反恐防恐,关乎你我!让我们携手并肩,筑牢全民反恐防线,共创平安有序的就医环境!